为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近日,《巴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2018-2020年)》出台。
我市按年度做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2018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0家以上、5家以上、3家以上;到2019年底,力争分别实现30家以上、10家以上、4家以上;到2020年底,力争分别实现50家以上、15家以上、5家以上。此外,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5家以上,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60家以上。
重点: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培育产业示范基地确保农产品原料供给
全面落实绿色农业发展七大行动布局规划,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突出发展生态养殖、核桃、茶叶、巴药等农业主导产业和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芦笋、木耳、花椒等区域特色产业,加快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高山富硒茶叶、优质核桃、道地巴药、南江黄羊、通江青峪猪、银耳、芦笋、青花椒、生态蔬菜、优质粮油等产业带建设,形成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基地,确保农产品加工原料有效供给。扶持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社区)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
支持企业扩能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鼓励企业开展横向关联产业拓展和纵向上下游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度加工和终端产品,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走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路子,提增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设备,引进生产线和技术实施扩大再生产,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重点投向优质项目,提升现有生产能力和条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兴办鲜活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基地,提升初级农产品就地转化效率。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现有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进龙头企业开展粮油示范基地、特色经果标准化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目标:划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时间
2020年力争2家以上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民营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到2020年,力争2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上市融资,10-1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新三板、天府股交中心挂牌融资。支持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合资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通过行业兼并、重组等方式联合经营,发展成为大型龙头企业;引导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成长型龙头企业通过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外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与市内龙头企业合作,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构建从田园到餐桌到市场的无缝供给通道
稳步建立种养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全覆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市场体系。组织龙头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采购中心,发展连锁店、直销店等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西博会”“农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会及商务考察活动,支持企业举办新产品发布会和订货会,促进产销对接。广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厂对接”等农产品销售模式,构建从田园到餐桌到市场的无缝供给通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着力构建市有孵化园、区县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点的电商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推进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建设区域性蔬菜、果品、畜产品等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步伐,帮助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农产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力争到2020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
全面落实“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动战略,整合品牌资源,增强巴中农产品品牌拳头效应,集中力量做大做响“巴食巴适”公用品牌,积极推进“巴中云顶”地理标志注册工作,有序推动“罗村茶”“南江黄羊”等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巴中云顶”“秦巴云顶”“裕德源”等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巴中特色的“川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龙头企业品牌创建,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力争到2020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四川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巴中市知名商标50件以上,全市拥有省级名牌产品称号龙头企业40家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推行相关认定工作,参与相关产业标准制定,力争到2020年,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龙头企业超过50家,努力把特色优势产品打造成有机无公害的拳头产品,加快把巴中建成全国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产品升级、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良等进行技术研发,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大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提高龙头企业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平台。支持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在实施农业科技、技改贴息、高新技术等项目时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指导培训力度,培养一支理念新、眼界宽、懂管理、善经营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智力支持。聘请省内外专家教授建立龙头企业培训咨询专家团队,对支柱型龙头企业开展“一企一策”会诊咨询服务。选择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家到专业院校培训,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启迪思路、开阔视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办学,培养定向实用人才,力争2020年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80%以上。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领头人、农村经纪人的培训。
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市委统筹办(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计划,市本级主要对晋级提标、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上市、风险防控等方面给予扶持;区县配套相应资金,对企业基地扩面、市场拓展、生产配套等方面给予扶持。计划共单列16条建立健全财政奖补、税收减免、生产保障机制的措施,将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比如,受益区县围绕新建茶叶、核桃、巴药和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巴山土鸡、芦笋、木耳、花椒等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着力围绕增加有效供给、产值增加额、促进产业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因地制宜出台奖补细则。
市财政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且参与脱贫攻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补助资金(首次评定年度兑现补助资金总额的70%,再次通过监测合格的,兑现剩下的30%)。同年度内,若该企业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就高标准奖补。
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开展龙头企业存贷、应收账款、仓单等抵押和保单质押,土地附着物、产出物等抵押或质押贷款。对农业龙头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市财政对首次在国内外市场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股份制改造完成、正式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回执、成功上市步骤,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补贴。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
我市还将以支持采取“服务在产业园区、编制挂职能部门”方式为重点龙头企业引进专业人才,符合“巴山优才计划”资助扶持条件的,由同级财政按规定发放安家补助和工作补贴。市财政对在我市生产经营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研发团队10万元、5万元的财政补助。
生产保障机制方面,龙头企业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在政策范围内按农用地管理;农业产业化规模种植、规模养殖项目用地,在政策范围内按农用地管理。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用电、用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苗、种植、养殖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来源:《巴中日报》